医保基金使用Q&A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家庭共济
Q: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A: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Q: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A: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浙里办”线上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Q: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A: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直系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Q: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A: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Q: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A: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Q: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A: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