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湖州第四医院招聘药剂人员1名
发布时间:2019-10-22 15:37:54

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浙江君宜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驻湖州第四医院财务管理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及程序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具有国家承认的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到报名当日)。

、招聘岗位介绍

1、招聘岗位:药剂人员 1名;

2、专业要求:药学、药剂学、药剂、中药学等;

3、学历:大专及以上职;

4、其他:有药剂职称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考,择优聘用。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湖州第四医院 人事科(湖州市城南路169号门诊三楼)。

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情况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572-2045648,联系人:褚老师。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通知进入面试环节。

3、考核测试

面试主要进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的测试。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对在体检中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有无违法乱纪现象等。如考察不合格,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5、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不予聘用。

6、待遇

参照医院编外人员待遇发放,五险一金参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